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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2016年城区部分小学教师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16-02-01  点击量:3633次  分享至

为着力解决城区部分学校学科结构性矛盾,根据《宣州区乡镇中小学教师进城选调办法》,2016年面向我区农村中小学公开选调120名教师到城区部分小学任教,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  


  2016年宣州区城区部分小学选调教师120名(具体见《2016年宣州区城区部分小学选调教师岗位一览表》)。


  二、选调对象和条件


  1、宣州区农村中小学在编在岗教师;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备相应教师资格,高学段的教师资格可以报考低学段的教师岗位。


  5、报考人员必须在我区农村中小学在编任教满五年(任教年限计算到2016年8月31日,即2011年8月31日前在我区农村中小学在编任教),且近三年(2013、2014、2015年度)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6、受党纪政纪处分在处分期内的,或涉嫌违法违纪行为的,已立案正在受审查的人员不得参加选调。


  三、选调程序和办法


  选调工作按照发布选 调信息、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加分、考察、公示、审批、办理调动转聘手续等步骤进行。


  (一)信息发布


  本次选调公告通过宣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宣州教育信息网等网站发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采取现场集中报名方式。


  2、报名时间:2016年2月22日—26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报名地点:市四小阶梯教室(联系电话:0563-3022870)


  3、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须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加分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报名时必须同时持所在学校及区教体局同意报考的证明。


  (2)报考人员须交近期1寸免冠同底照片3张,如实填写《2016年宣州区城区部分小学选调教师报名资格审查表》,缴纳笔试考试费90元。


  (3)每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


  (4)报名截止后,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的比例不得低于2:1,方可开考。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削减或调整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数。被取消招聘岗位的原报考人员,可于2月29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到区教体局人事科(区教体局三楼)改报其他符合专业要求的岗位,逾期视为放弃。


  (5)报考人员必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领取准考证和参加考试。


  4、准考证领取时间:经审查准予笔试人员于3月3日-4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到区教体局人事科(联系电话:0563-3022870)领取笔试准考证,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三)笔试


  1、本次笔试分为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两门。


  公共科目的主要内容包括:①公共知识部分: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②教材教法部分:包括教材分析与处理能力、教学设计与评价能力等。


  专业科目的主要内容包括学科专业知识部分,根据学科专业确定。所考试的知识点达到大学专科程度,参考教材为宣州区小学现行使用的教材。


  2、笔试时间:2016年3月5日上午8:00—9:30公共科目,10:00-11:30专业科目;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上述考试科目满分均为100分。


  (四)加分(加分总分最高不超过10分)。


  1、个人荣誉加分。个人荣誉包括教师个人在近三年(2013、2014、2015年,以荣誉证书落款时间为准)取得的各级各类奖励(不含指导学生获奖)。同一事项的不同级别的表彰,只计最高分,不重复计算。加分项目以表彰文件或奖励证书为依据。


  表彰加分:荣获国家、省、市、区级党委、政府级综合性表彰(含人社、教育主管部门联合表彰)的,分别加4分、3分、2分、1分;荣获国家、省、市、区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单独表彰的,分别加2分、1.5分、1分、0.5分。上述表彰加分的荣誉称号仅限于:模范教师、优秀教师、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优秀教育工作者、先进工作者。


  评优加分:“教坛新星”按国家、省、市、区分别加3分、2分、1分、0.5分;“骨干教师”按国家、省、市、区分别加4分、3分、2分、1分;“学科带头人”按国家、省、市、区分别加5分、4分、3分、2分。近两年内(2014、2015年度),个人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的,每一个年度加0.2分,连续两年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加0.5分。


  教学竞赛加分(仅限个人参加的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比赛):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4分、3分、2分;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3分、2分、1分;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2分、1分、0.5分;区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1分、0.5分、0.25分。上述竞赛仅限于优质课评比、教学基本功比赛。


  2、边远地区加分。根据区教体局、区财政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宣州区农村偏远学校教师任教和支教补贴暂行办法>的通知》(教人[2013]55号)文件的附件《宣州区农村中小学远近界定的意见》所界定的农村边远学校范围,现仍在农村边远地区学校教学岗位任教的(不含进城上挂人员),按照其在边远学校的实际任教年限,每工作一年加0.2分(任教年限计算到2016年8月31日。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超过1年、不足2年的,按2年计算,以此类推),此项加分最多不超过2分。


  以上加分,由考生在报名时申报并负责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区教体局负责审核并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和进城选调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五)成绩合成:    


  总成绩=《公共科目》成绩×50%+《专业科目》成绩×50%+加分,成绩小数点后数字均保留两位。


  (六)考察


  1、根据总成绩按照选调岗位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若总成绩相同的,则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若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则依照笔试成绩中专业知识成绩、公共科目成绩和学历高低依次排序确定)。


  2、考察工作由区教体局负责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为拟选调人员的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和工作业绩等,同时对其资格再次进行审核。因考察不合格出现人选缺额的,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依照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等额递补。考察在2016年暑假期间进行。


  (七)公示


  选调各环节的结果均在宣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宣州教育信息网等网站上公示,其中确定的拟选调人员名单公示7天。


  (八)调动


  1、经考察合格的拟选调人员依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自我选择到相应学校上岗任教。


  2、经公示无异议后的拟选调人员名单,由领导组办公室形成汇报材料报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和进城选调工作领导组研究同意后,由区教体局负责办理人员调动、转聘手续,同时报区人社局、区编办备案。


  四、监督


  本《公告》由宣州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和进城选调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选调工作全面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政策、考务咨询电话:0563-3022870(区教体局人事科);


  监督电话:0563-3023465(区监察局举报中心)、0563-3023256(区人社局纪检监察室)。


  附:1、2016年宣州区城区部分小学选调教师岗位一览表.rar


2、2016年宣州区城区部分小学选调教师报名资格审查表.rar


  宣州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和进城选调工作领导组


  2016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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