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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浙江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公告

发布时间:2018-08-15  点击量:1518次  分享至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4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宁波职业技术学院是1999年由教育部批准成立的从事高等职业教育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05年被评为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是国家首批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教育部首批现代学徒制试点院校,浙江省五所重点建设高职院校之一,浙江省四年制高职教育人才培养试点院校,浙江省国际化特色高校建设院校,全国高职高专校长联席会议常务副会长和秘书处单位,商务部中国职业技术教育援外培训基地,教育部高职高专现代教育技术师资培训基地等。学校地处由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保税区、大榭开发区、出口加工区及北仑港区组成的宁波北仑新区,下设7个二级学院,形成与浙江省和宁波市主导和优势产业高度匹配的智能装备制造类、应用化工类、电子信息类、港口物流电商类等7个专业群、33个专业,打造了一批优势专业和特色专业,机电(海天)学院是宁波市特色学院。现有全日制高职在校生9000多名,非全日制学生和各类培训人员16000多人。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资格审查、试讲或技能测试+试讲、体检和考核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

招聘岗位

人数

岗位类别

岗位职责(要包含承担课程)

招聘专业及

学历(学位)要求

招聘范围

其他资格条件

思想政治理论课骨干教师

2

专技

能承担《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基础》、《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形势与政策》等思政课程教学,承担科研和服务工作。

哲学、政治学、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专业;

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

面向全国

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2、历届生,年龄35周岁以下(其中对具有副高职称者,年龄放宽至40周岁以下,具有正高职称者,年龄放宽至50周岁以下)。

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

2

哲学、政治学、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专业;

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注:学历学位、职称的取得时间和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年龄计算截止时间均为公告发布之日。属于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的,凭学校推荐表和就业协议报名且须于2018930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属于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的,报考时须已取得国家教育部认定的学历(学位)证书,专业相近的以所学课程名称为准。

五、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819日下午16:00

思想政治理论课骨干教师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919日下午16:00

2、报名办法:登陆宁波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nbpt.edu.cn ,在“电子公告栏”点击“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公告”,并下载公告中的附件,填完后发送邮件至nbptrsc@163.com,邮件主题请标明“姓名+应聘岗位+专业+学历/职称”。请邮件发送后电话联系确认(是否发送成功)。

3、资格初审

应聘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宁波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将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符合招聘条件的,方可获得考试资格。不符合招聘条件的,通过回复邮件的方式告知不符合的原因。

4、思想政治理论课骨干教师岗位根据往年招聘情况,经主管部门宁波市教育局同意并报市人社局核准,认定为长期招聘不足的紧缺岗位,同一岗位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达不到31时,按报考人数进入考试程序。本招聘信息还将在高校人才网等网站发布。

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31,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核减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

   5、通过资格初审进入考试的人员将由学院人事处通知本人,同时通知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及考试的时间、地点。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思想政治理论课骨干教师岗位采取直接试讲的方式进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岗位采取试讲+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委托具有考试命题资质的独立第三方机构命题。

   1、资格复审

试讲前,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本人简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同时提供教育部学生信息网在线生成的《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属于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的可凭学校推荐表和学生证或就业协议、属于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的可凭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证明、职称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扫描件)及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张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有获奖证书或比赛成绩证明的也可提供相应材料。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考试。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考试资格。

   2、试讲

试讲主要测试报考者所报岗位的教学能力、专业知识水平、专业能力、研发能力、创新能力、成果转化能力等。试讲满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考生凭身份证并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试讲。试讲后,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根据试讲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3、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考生凭身份证并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由此产生的空缺面试入围名额不替补。

4、总成绩

思想政治理论课骨干教师岗位,在试讲合格人员中,按试讲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试讲成绩相同的增加测试项目。

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岗位考试总成绩为试讲成绩的60%和面试成绩的40%之和,满分为100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总成绩相同,按试讲成绩排序,总成绩和试讲成绩都相同的增加考试课目。

试讲成绩、总成绩及进入体检、考核人员名单将于考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学院网站上http://www.nbpt.edu.cn公布。

(三)体检与考核

参加体检人员在网上下载体检表格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所有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由主管部门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同时在宁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宁波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五)联系地址和联系方式

宁波职业技术学院西校区A302办公室,宁波市北仑区新大路1069号,联系人:胡老师,姜老师,联系电话:0574-86891327,8689136186891920(传真),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574-86891931

附件: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宁波职业技术学院

2018810

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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